典型事例,多人获刑红通在逃人不合法吸存员控制公司超50亿元
6月10日,多人获刑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冲击不合法集资违法典型事例 ,典型其间 “周某标 、事例司李某等人集资欺诈、红通合法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案”概况发表。逃人该案中,员控元红通在逃人员不合法建立公司,吸存以推销养老、超亿侨居等理财产品为名集资欺诈 ,多人获刑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超50亿元。典型
沈某峰为红通在逃人员 ,事例司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间,红通合法安排招募周某标、逃人李某等人建立上海裔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裔某集团”) 。员控元该集团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答应,吸存在上海 、江苏 、安徽 、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行基地、酒店、休假别墅等项目,并吸引事务团队,经过旅行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法,向社会大众推销养老、侨居类等理财产品,许诺确保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 ,以此不合法吸收大众资金 。
其间,沈某峰全面担任公司抉择计划并实践操控公司资金;周某标 、李某、霍某珊担任分担公司出售 、旅行基地和养老项目;周某桃、徐某、危某香担任带领出售团队经过上述方法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 。经审计,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裔某集团向社会大众吸收资金合计50.3亿余元 ,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 。其间 ,2020年3月起,裔某集团资金链断裂,周某标等人明知公司无兑付才能 ,依然持续吸收大众存款 ,未兑付金额3.6亿余元。
2021年12月2日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对裔某集团以涉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并约请检察机关提早介入 。经查,该集团部分产品为依托旅行基地的“侨居预付卡”,该类预付卡归于具有存款特征的理财产品